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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邋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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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长毛阿拉斯加雪橇犬朝着凌俐“嗷呜”一声,立着尾巴趾高气扬地跑到她跟前闻了闻,鼻子里嗤嗤喷着热气,又转头跑到男人跟前,蹭着他的裤腿撒娇。
  
  男人微弯着腰,一只手搭在阿拉斯加的头上,慢悠悠说:“我就知道南之易告诉你的是金毛和哈士奇。看到了吧,这只是阿拉斯加,名字叫米粒。”
  
  又指着另一条放大版金毛:“这是霍夫瓦尔特犬,属于牧羊犬,比金毛脾气倔体格壮,名字叫古丽。”
  
  最后把手里的钥匙递给她,唇角微弯笑得很是好看:“龙潭虎穴我就不去闯了,祝你好运。”
  
  凌俐接过钥匙,脑袋里一团浆糊还回不过神。不过,可以肯定的,她又被南之易坑了。
  
  凌俐捏着鼻子,一番手忙脚乱把两只汪星人赶进了屋,都掩上了门,忽然想起她因为刚才的局促,给邻居添了麻烦却没跟他道谢,实在有些不礼貌。
  
  她拉开房门,正好看到男人的背影离去,刚想喊住他,又不知道该称呼什么,总不能一声“喂”吧?
  
  凌俐侧着头冥思苦想起来,仿佛昨天桃杏说过邻居姓什么来着,可这紧要关头,她这一颗不争气的脑子,就是拼命打结什么都想不起来。
  
  眼看着男人已经拉开门,凌俐终于灵光一现,想起他似乎姓田。
  
  张了张嘴刚要喊出声,她却看到随着男人开门的动作,一双手臂伸了出来,交缠在男人颈项上。
  
  半开的门阻挡住了凌俐的视线,不过那手臂线条柔和,肌肤莹润白皙,交握在男人颈后的手指纤长柔美,指尖也染着淡淡的红。
  
  而门后又传来含糊不清的女声:“老师……”
  
  这少儿不宜的画面让凌俐下意识缩回了头,却忍不住竖起耳朵偷听。
  
  只听到男人轻轻笑了声:“小妖精,你不是说金屋藏娇见不得光吗,怎么跑出来了?”
  
  女人的声音则娇嗲到腻人:“人家想你了嘛。”
  
  再之后,两人声音渐渐地下去,接着是关门的声音,楼里又恢复了安静。
  
  凌俐有些怔愣。虽然她没看真切,可刚才那女人的声音和语气,分明和良家妇女差个十万八千里。还有,对面一个叫着老师,一个叫着小妖精的爱称,似乎也很另类。
  
  再联想到刚才看到男人无名指上的戒指,她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呢?
  
  她忙收敛住不住发散的思维,蹑手蹑脚掩上门免得被对面发现自己刚才不那么光明正大的行为,又捏着鼻子努力将注意力集中到眼前的问题上。
  
  南之易的房子看起来蛮大,可跟垃圾堆似的。
  
  玄关地面上滚落的被狗撕成一条条的卫生卷纸,还有好几只已经烂得看不出原来颜色和质地的鞋。
  
  客厅的地板上,散落着七八个或完整或碎成片的各种纸箱,茶几上堆满各种饮料瓶子和啤酒罐,还有墙角一排貌似是沙发的物体上,上面覆盖着乱七八糟的衣服、床单、塑料袋、纸巾盒、书……
  
  凌俐眼角直抽抽,这怕是需要一台挖掘机才能把埋在一堆杂物里的沙发刨出来吧!
  
  有了这样的场景做铺垫,哪怕她再好奇,也没勇气去看一眼卧室的模样。
  
  凌俐绕过客厅的巨大的垃圾堆,在饭厅、阳台上巡视一圈想要找牵引绳,结果一无所获。最后,终于在二楼的露台一角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拿着牵引绳下楼,眼前的肮乱差以及一直萦绕在鼻间的怪味,让凌俐不舒服到了极点,莫名生出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她一阵苦笑,思绪不受控制一般,想起那天南之易说的他自己是故意邋遢避免被女学生缠上的话。
  
  曾几何时她信以为真,现在却非常确定,南之易哪里是故意邋遢,他分明就是真正的邋遢大王好吗!
  
  而且,不但邋遢,还没有诚信没有底线。
  
  遛狗就遛狗,但南之易明明养的是两只大型工作犬,为什么要说成金毛和哈士奇?是怕她知道犬种后知难而退?
  
  虽然前晚上确实是她的不对,喝醉酒打人还下手那么狠,可南之易坑蒙拐骗的行为实在太差劲。
  
  然而,南之易不仁,凌俐却不能不义。眼下这情形,不管主人怎么邋遢可恶没有信可言,她也不可能狠心让面前两只对着她狂摇尾巴讨好的汪星人,饿死或者憋死在这屋子里。
  
  对上汪星人湿漉漉黑黝黝的两对眼睛,凌俐长叹一声,套好了牵引绳,说:“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