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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又是圣玛利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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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瑾等人本来想下午就走,结果他们刚刚出了酒店就被围住了。一群年轻人高深的呼喊安瑾的名字,在她们许多人的眼里安瑾帅气兼美丽,霸道不失温柔,敢于为了自己同伴冷呛逐梦之音,当面质疑前六十四王的男人。
  
  年轻人和那些年纪稍微大一点的都不一样,每个少年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男孩喜欢安瑾,是因为敢于挑衅强权、不趋炎附势,而安瑾恰恰符合。女孩喜欢安瑾,是因为安瑾的重情重义,为了前任一曲《演员》唱的所有人肝肠寸断,这让的人怎么不让他们喜爱?
  
  安瑾的身影在她们心目中,一下子拉长无数倍。现在无数人心目中的英雄就是安瑾,这让更多人围着宾馆周围,期望看到安瑾,再见见他们心目中的英雄。
  
  安瑾等人只好无奈的等到后半夜,在兰迪管家的帮助下悄悄的走开。兰迪管家再送他们出城之时,他还送了他们一辆马拉车,这个辆马拉车十分的奢华、豪气。金乌铁(稀有材料,表面想金字,融化后露露出黑色,具有超强的抗压能力。)为底车轴子、白精玉(稀有的材料,外表向白玉一样光滑但却十分的坚固)为的车壁,还有可以左右开关的车窗户。里面的面积贼大,就算安瑾等人都躺进去休息都没有什么事。
  
  安瑾对车什么都满意,唯一不太满意的就是车子太漂亮,感觉不想闯荡的车子,像是出去郊游的车子。他说了一下关于这个车子的意见,结果他被兰迪管家一句话给噎住了:“我们家主人说了,安瑾大人如果不满意就扔了,这是他最普通的一个车子,像这种车子他看都不看一眼,这是曾经一个好友送的,不得不收罢了!”
  
  安瑾这个时候闭上了嘴巴,得了,我还说个屁啊。这种车子,安瑾无聊的时候看过日报上面有些过,底价五百多万金莹币金莹币起步,你没有听错,就这一辆车五百多万金莹币只是车子的稍差一个版本,这个顶级材料金乌铁和白精玉,估计价格还要往上翻个十倍。
  
  兰迪竟然说看都不看一眼,你平时出去是开坦克吗?有钱就是好,真是鄙视这些有钱人,对鄙视,不是羡慕,绝对不是羡慕!安瑾在心里默默流着泪想到。
  
  再出去出城门之时,安瑾以为会很麻烦,毕竟是大晚上出去总有不太好。而一开始确实是这样,兰迪管家苦口婆心的解释道,那个守城的小队长死活不肯,安瑾想着自己下来解释一下子。结果,他一下来,那个小队长看到后,立刻大手一挥,放行!
  
  这个时候兰迪管家愣住了,这个自己堂堂十大富豪管家的身份,怎么滴还不如一个普通人???是我跟上时代了,还是小队长你飘了???
  
  那个小队长激动地走到安瑾面前,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本子对着安瑾说道:“瑾大人,我们一家人都是你的粉丝,你能不能给我签一个名。”
  
  安瑾微笑了的点了点头,他接过本子准备签字之时,发现没有笔。这个时候小队长也愣住了,他为了期待下次在安瑾出城的时候得到安瑾的签名,天天带着本子晃悠。结果,自己见到了没有带笔这就很尴尬了。
  
  这个时候管家递给安瑾一支和钢笔无比像的的羽墨钨铁笔,据说这个笔的不想普通羽毛笔一样需要墨,这个羽墨钨铁笔从一开始的时候就有出储存许久的墨水,一般人用,三年都用不完。
  
  为什么叫羽墨钨铁笔的原因是因为,这支笔用来储存墨水的东西,是从一个刚翼鹰的魔兽上得到的,后来人们发现他的羽毛能够吸收大量的墨水,用起来十分方便。你要是墨水没有了,取出里面的羽毛放在墨水里就可以了。
  
  可是,这支羽毛笔爪子手上轻轻一捏都是一手的墨水,还没有写完要写的,手已经脏了。后来快要放弃之时,突然一个人想到一个办法,在这个羽毛周围弄个钨铁包围的,不就可以啦。所以就有了现在和钢笔无比相似的雨墨钨铁笔。
  
  不过,这个雨墨钨铁笔也不便宜,一支笔十万金莹币,要是安瑾,打死他也买这个东西,太尼玛贵了,一只破笔这么贵,还不如多抽几次奖呢。
  
  安瑾抓着这支笔,他顿时有种抓钢笔的亲切感,他快速的写下龙飞凤舞的安瑾两个大字。这两个字无比的飘逸、潇洒,看得一旁管家都不由得感叹安瑾有一手好字。至于怎么会写这个世界字的,稍微植入脑袋和身体就妥妥滴了,这么点权利,四糸乃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