莼菜小说 > 都市言情 > 挪威的森林

第5章

推荐阅读: 穿书后我成了月入十万的可怜人目睹自己被火化四合院:从保安开始踏天无痕九天神王武魂抽奖系统谁是谁老公都是临时工女主播的修真高手要完蛋咯魔渡众生方辰沈月瑶腹黑三公主的复仇御皇本记兼济大明爱淡婚凉,首席情非得已凤云倾轩辕夜阑混沌武神季璟然逍遥明星良田锦绣:药香小农女木叶之最强技师进化:开局变成黑熊全能宗师的拽样人生命运天盘重生之毒后归来斗罗之冰魔雨浩先婚后爱:少将的迷糊小老婆左一狐妖的最强赘婿美剧特工的日常生活都市全能保安网游之寻宝猎人盗墓之从听雷开始人在超神已娶凯莎御前郡主的翻身仗原来我已经满级了我的倾城女友江枫皇天战尊这到底是不是封神重生之神级明星武神主宰漫威里的lol系统我被困在同一天五千年心跳蜜恋:KISS恶魔校草斗罗之冰麟斗罗系统之浴火重生高校青椒的日常生活快穿之我只想种田希茨菲尔探案集仇是这样报的影帝之路恰似君归胥陈秋陈雅极品透视民工只因你不爱我我就是嘻哈冷魅军少:勿惹狂枭帅妻挥拳就能变强海魂全民公敌我有一个看片神器神医弃女:鬼帝的驭兽狂妃猫小二寻情记灵纹变全球扮演:只有我记得剧情绣外慧中梧桐之凤海贼王之最高悬赏金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重生嫡妃:农女有点田我的女友是嫦娥仙子星际江湖峡谷少女飞雷神某美漫的机械主宰逆修仙途重生之特工千金不好追天庭临时拆迁员我突然有了个女鹅快穿之大佬飒爆了凤栖海棠见我如斯火影之神级系统从无敌领域崛起的祖师爷斗罗之绝世唐七杨天萧忆柔废材逆天:绝世七小姐极品阎王超级锻造师仙武帝尊我真没想和刺猬女孩恋爱十年北洋长女在崩三的世界里当COS大佬小农民的随身道田我的美女房客重生之异能王妃世上无我这般人我在认真玩生存游戏帝尊之星域无敌都市之至强星主锦衣春女总裁的无双战神我真不是女装大佬天子归来幕后黑手从血族始祖开始查理九世之不堪的友谊刘麻子世界里的花开叶落盗墓通鉴长嫂难当瞳术时代:开局觉醒至尊重瞳千金小丫鬟:少爷,请接招注意你好久了超维黑客我真的是仙帝重生八零小福女开局召唤,刘秀助我争霸羁绊从荒野求生开始作妖最强大皇子
第5章
  
  第二个星期六,直子打来电话。我们在周日幽会了。我想大概还是称为幽会好,此外我想不出确切字眼。
  
  我们一如上次那样在街上走,随便进一家店里喝咖啡,然后再走,傍晚吃罢饭,道声再见分手。她依旧只有片言只语。看上去她本人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我便也没有特别搜肠刮肚。兴致上来时,说一下各自的生活和大学的情况,但都说得支离破碎,没什么连贯性。我们绝口不提过去,大体只是一个劲儿地在街上走。所幸东京城市大,怎么走也不至于走遍。
  
  我们差不多每星期都见面,就这样没完没了地走。她在前边,我离开一点跟在后头。直子有各种各样的发卡,总是露出右侧的耳朵。由于当时我看的尽是她的后部,这点至今仍记得一清二楚。直子害羞时往往摸一下发卡,然后掏手帕抹抹嘴角。用手帕抹嘴是她想要说什么的习惯动作。如此看得多了,我开始一点点对直子产生了好感。
  
  她在武藏野郊外的一所女子大学就读。那是个以英语教育闻名的小而整洁的学校。她公寓附近有一条漂亮的人工渠流过,我俩时常在那一带散步。直子有时把我带进自己房间做饭给我吃。即使两人单独在房间,看上去她也并不怎么介意。她的房间干净利落,一概没有多余之物。若不是窗台一角晾有长筒袜,根本看不出是女孩居室。她生活得极为简朴,似乎也没有什么朋友。就高中时代的她来说,这种生活情景是不可想象的。我所知道的她总是身穿艳丽的衣服,前呼后拥一大帮朋友。目睹她如此光景的房间,我隐约觉得她恐怕也和我同样,希望通过上大学离开原来的城市,在没有任何熟人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我选择这所大学,是因为我的高中同学没一个人报考这里。”直子笑道,“所以我才进到这里,我俩都该进再时髦些的大学啊,知道吗?”
  
  不过,我同直子的关系也并非毫无进展。直子一点一点地依顺了我,我也依顺了直子。暑假结束,新学期一开始,直子便十分自然地、水到渠成似的走在我身旁了。我想这大概是她将我作为一个朋友予以承认的表示,再说和她这样美丽的姑娘并肩而行,也并非令人不快之事。我们两人漫无目标地在东京街头走来转去,上坡,过河,穿铁道口,只管走个没完。没有明确的目的地,反正走路即可。仿佛举行某种拯救灵魂的宗教仪式一般,我们专心致志地大走特走。下雨就撑伞走。
  
  秋日降临,寄宿院的中庭铺满了榉树落叶。穿上毛衣,顿时感到新季节的气息。我穿坏了一双皮鞋,新买了双仿麂皮皮鞋。
  
  至于那段时间里我们说了怎样的话,我已经记不完整。大概也没说什么正正经经的话。我们仍旧避免谈及过去的一切,木月这一姓氏几乎没从我们口中道出过。我们仍像以往那样寡言少语,那时早已习惯两人在咖啡店默默对坐了。
  
  直子愿意听敢死队的故事,我经常讲给她听。一次,敢死队和同班的一个女孩子(当然也是地理学专业的女生)幽会,晚间回来时,一副大为沮丧的样子。那是六月间的事。当时他问我:“我、我说,渡边君,和、和女孩子,该怎么说话,一般?”我记不得当时是怎样回答的了,反正他是彻底找错了咨询对象。七月间,不知是谁趁他不在时把阿姆斯特丹运河摄影揭掉,换上了旧金山的金门大桥,理由也再简单不过:说是想知道他能否一边看着金门大桥一边手淫。我便随口迎合说他干得极为开心,于是又不知是谁换成了冰山照。照片每更迭一次,敢死队便显出狼狈得不知所措的神情。
  
  “到底是谁,干、干这种勾当?”他说。
  
  “噢,这个——不过不挺好么?照片都满不错啊。别管他谁干的,还不是求之不得!”我安慰道。
  
  “话是那样说,可就是觉得心里怪别扭的。”
  
  我一讲起敢死队,直子就发笑。由于她很少笑,我便经常讲起。不过说心里话,我真不大忍心把他作为笑料。他出生在一个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是家里不无迂腐的第三个男孩。况且,他只是想绘地图——那是他可怜巴巴的人生中的一点可怜巴巴的追求,谁有资格来加以嘲笑呢!
  
  尽管如此,敢死队的逸闻还是成了宿舍里必不可少的一个话题。事到如今,并非我想停战就能偃旗息鼓的了。再说,能见到直子的笑脸,对我来说也是件开心的事。结果,我仍旧向大家继续提供敢死队的近况。
  
  直子问我——只问过一次——有没有一度喜欢的女孩,我把分手的那个女孩的事告诉她。我说,那女孩人不错,我也喜欢同她睡觉,现在也不时有些怀念,但不知何故,就是不曾为之倾心。或许我的心包有一层硬壳,能破壳而入的东西是极其有限的,大概因为这个,我才不能对人一往情深。
  
  “这以前从没爱过谁?”直子问。
  
  “没有。”我回答。
  
  她便没再问下去。
  
  当秋天过去,冷风吹过街头的时节,她开始不时偎依在我的胳膊上了。透过粗花呢厚厚的质地,我可以微微感觉到直子的呼吸。她时而挽起我的胳膊,时而把手插进我的大衣口袋里。特别冷的时候,就紧贴在我身旁簌簌发抖,但也仅此而已。她的这些动作并无更深的含义。我双手插进大衣口袋,一如往常地走动不止。我和直子穿的都是胶底鞋,几乎听不见两人的脚步声,只有踩上路面硕大的法国梧桐落叶的时候,才会发出“嚓嚓”的干燥声响。而一听到这种声响,我便可怜起直子来。她所希求的并非是我的臂,而是某人的臂,她所希求的并非是我的体温,而是某人的体温。而我只能是我本身,于是我总觉得有些愧疚。
  
  随着冬日的延伸,我感到她的眼睛比以前更加透明了。那是一种没有任何归宿的透明。直子时常目不转睛地注视我的眼睛,那并无什么缘由,而又似乎有所寻觅。每当这时,我便产生无可名状的寂寞、凄苦的心情。
  
  我开始思索,或许她想向我倾诉什么,却又无法准确地诉诸语言。不,是她无法在诉诸语言之前在心里把握它,惟其如此才无法诉诸语言。她不时摸一下发卡,或用手帕擦一下嘴角,或不知所以然地凝视我的眼睛。如果可能的话,有时我真想将她一把紧紧地搂在怀里,却又总是怅惘作罢。我生怕万一因此伤害直子。这样,我们继续在东京街头行走不止,直子在空漠中继续寻求语言。
  
  宿舍楼的同伴,每当直子打来电话,或我在星期日早上出门时,总少不了奚落我一番。说理所当然也属理所当然,大家都确信我有个恋人。这既无法解释,又无需解释,只有听之任之。晚间回来时,总会有人出言不雅,什么用什么体位搞的啦,她的那里什么样啦,内裤是什么颜色啦等等,不一而足。每次我都信口敷衍两句。
  
  这么着,我从十八岁进入了十九岁。太阳出来落去,国旗升起降下。每当周日来临,便去同死去的朋友的恋人幽会。若问自己现在所做何事,将来意欲何为,我都如坠雾中。大学课堂上,读克洛岱尔,读拉辛,读爱森斯坦,但这些书几乎对我没有任何触动。班里边,我没结交一个朋友,宿舍里的交往也是不咸不淡的。宿舍那伙人见我总是一个人看书,便认定我想当作家。其实我并不特别想当作家,什么都不想当。
  
  我几次想把这种心情告诉直子,隐约觉得她倒能够某种程度地正确理解我的所思所想,但是找不到用来表达的词句。莫名其妙,我想,莫非她的语言彷徨症传染了我不成。
  
  一到周末晚间,我就坐在有电话的门厅的椅子上,等待直子打来电话。大家差不多都已外出游玩,因此门厅里比平日人少,一片寂静。我一边注视沉默的空间中闪闪浮动的光粒子,一边力图确定心的坐标。我到底在追求什么呢?别人又到底向我追求什么呢?结果找不到像样的答案。我时不时向空间飘浮的光粒子伸出手去,但指尖什么也触不到。
  
  我固然经常看书,但并不是博览群书那一类型的嗜书家,而喜欢反复看同一本自己中意的书。当时我喜欢的作家有:杜鲁门·卡波蒂、约翰·厄普代克、司各特·菲茨杰拉德、莱蒙特·钱勒德[5]。无论班里还是寄宿院内,我没发现一个人喜欢这类小说。他们读的大多是高桥和巳[6]、大江健三郎和三岛由纪夫,或者法国当代作家。这样,说话当然说不到一起,我只能一个人默默阅读。同一本书读了好几遍,时而合上眼睛,把书的香气深深吸入肺腑。我只消嗅一下书香,抚摸一下书页,便油然生出一股幸福之感。
  
  对十八岁那年的我来说,最欣赏的书是约翰·厄普代克的《半人马星座》。但在反复阅读的时间里,它逐渐失去了最初的光彩,而把至高无上的地位让给了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而且《了不起的盖茨比》对我始终是绝好的作品。兴之所至,我便习惯性地从书架中抽出《了不起的盖茨比》,信手翻开一页,读上一段,一次都没让我失望过,没有一页使人兴味索然。何等妙不可言的杰作!我真想把其中的妙处告诉别人,但环视四周,竟无一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甚至连想读的人都没有!在一九六八年,阅读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虽然算不得反动之举,但也终非值得提倡的行为。
  
  那时候,我身边仅仅有一个人读过《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同他要好起来也是出于这个原因。他姓永泽,是东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比我高两年级。我们同住一栋宿舍楼,充其量是点头之交。一天,当我坐在食堂朝阳的地方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了不起的盖茨比》时,他挨我身边坐下,问我读什么。我说读《了不起的盖茨比》。“有趣吗?”他问。我答已经读第三遍了,读的次数越是多,越觉得有趣的部分层出不穷。
  
  “若是通读三遍《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人,倒像是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他自言自语道。
  
  我们果真成了朋友。那是十月间的事。
  
  永泽这个人,对他了解得越多,越觉得此君古怪。我在人生旅程中,曾经同相当多的古怪人相遇、相识和相交,但遇到古怪如他的人,却还是头一遭。论读书,我辈较之他可谓望尘莫及。他宣称:对死后不足三十年的作家,原则上是不屑一顾的,那种书不足为信。
  
  “不是说我不相信现代文学。我只是不愿意在阅读未经过时间洗礼的书籍上面浪费时间。人生短暂。”
  
  “那么你喜欢什么样的作家呢?”我问。
  
  “巴尔扎克、但丁、约瑟夫·康拉德[7]、狄更斯。”他当即回答。
  
  “都不能说是有当代感的作家啊!”
  
  “所以我才读。如果读的东西和别人雷同,思考方式也只能和别人雷同。乡巴佬、小市民才那样。有识之士不会如法炮制,取羞于人。明白吗,渡边君?这宿舍院里,多少算是有识之士的,惟独我与你,其余全是废纸屑!”
  
  “何以见得?”我惊愕地问。
  
  “我看得出来,就像看谁额头有块痣一样,一清二楚,一望便知。再说,我们两人都在不约而同地读《了不起的盖茨比》。”
  
  我在脑袋里算了一下:“可菲茨杰拉德才死了二十八年啊!”
  
  “那有什么,才差两年。”他说,“像菲茨杰拉德那样的杰出作家可以网开一面嘛!”
  
  不过,他这位秘而不宣的经典小说嗜好者,在宿舍院内的确未被任何人知晓,即使被人知晓,怕也不会引人注目。因为,他首先以头脑聪明知名。不费吹灰之力地考进东大,学习成绩无可挑剔,眼下正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外务省,当外交官。父亲在名古屋经营一家大医院,哥哥同为东大毕业,继承父业,一家堪称十全十美。零用钱绰绰有余,人又长得仪表堂堂,因此谁都将他高看一眼,就连宿舍院管理主任在他面前也不敢粗声大气。假如他有求于人,那人便不折不扣地有求必应。不能不应。
  
  永泽这人身上,似乎具有天生的那种自然而然地吸引人、指使人的气质。他有能力站在众人之上迅速审时度势,向众人巧妙地发出恰到好处的指令,使人乖乖地言听计从。而显示他具有这种能力的非凡气质,就像天使的光环,清晰地悬浮于他的头顶,任何人觑上一眼,都会即刻察觉“此人实非等闲之辈”,从而生出敬畏感。所以,当永泽把我这个平庸无奇的人选为他的私人朋友后,大家都大为惊异,甚至素不相识的人都对我流露出一丝敬意。其实,人们似乎尚未悟出,个中缘由再简单不过:永泽之所以喜欢我,不过是因为我对他从未有过任何敬佩的表示。对他性格中特立独行的部分,复杂难测的部分,我的确怀有兴趣,至于他成绩优异、气质非凡、风度潇洒之类,我却是一丝一毫不以为意。在他看来,这也许颇为稀罕。
  
  永泽是一个集几种相反特点于一身的人,而这些特点又以十分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有时他热情得无以复加,连我都险些为之感激涕零,有时又极尽搞鬼整人之能事。他既具有令人赞叹的高贵精神,又是个无可救药的世间俗物。他可以春风得意地率领众人长驱直进,而那颗心同时又在阴暗的泥沼里孤独地挣扎。一开始我就清楚地觉察出了他的这种内在矛盾,而其他人却对此视而不见,委实令人费解。他也背负着他的十字架匍匐在人生途中。
  
  但总的说来,我对他怀有好感。他最大的美德是诚实。他决不说谎,从不文过饰非,也不隐瞒于己不利的情况,而且对我始终亲切如一,慨然给予诸多关照。如果没他如此相待,我想我的寄宿生活将远为不快得多、别扭得多。尽管如此,我却一次都没交心于他。就这点而言,我和他的关系,其性质完全有别于我同木月之间。自从我目睹了永泽酩酊大醉后想方设法捉弄女孩子以后,我就决定万万不可向他交心。
  
  宿舍院里,流传着好几种关于永泽的说法。第一种是说他生吞过三条蛞蝓。其次是说他的阳物非常强大,睡过的女人已达百人之多。
  
  生吞蛞蝓确有其事。我一问,他就痛快承认了,“顶大的,吞了三条哩!”
  
  “这又何苦?”
  
  “啊,说起来话长。”他说,“我住进这宿舍那年,新生和老生之间有点摩擦。大概是九月,我作为新生代表去老生那里谈判。对方是右翼,有把什么木刀,看样子怎么也谈不拢。我就跟他说:我明白了。如果问题能在我本人身上解决,我干什么都在所不惜,把话说清就行。于是那家伙叫我生吞蛞蝓,我说好,那就吞。就是这样吞的。那帮家伙找了三条大大的来。”
  
  “什么感觉?”
  
  “要说什么感觉嘛,生吞蛞蝓时的那种感觉,只有亲口吞过的人才体会得到。蛞蝓滑溜溜地通过喉咙,‘嘶——’一下子落进肚里,真叫人受不了。凉冰冰的,口里还有余味儿,一想都打寒战。恨不得一吐为快,但又只能咬紧牙根儿忍住。要是吐出来,还不是又要重吞!这么着,我终于把三条一口气吞进肚里。”
  
  “吞完后呢?”
  
  “那还用说,回到房间咕嘟咕嘟大喝盐水。”永泽说,“此外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那倒也是。”我也承认。
  
  “不过,从那以来,谁对我都无可挑剔了。包括老生在内!一口气生吞三条蛞蝓的人,除我找不出第二个!”
  
  “找不出的吧。”我说。
  
  确认其阳物大小很简单,一起进浴室即可,那确实非比寻常。睡过一百个女人怕是夸张。他思忖一下说:大致有七十五个吧。他说记不大清,但七十个还是有的。我说我只睡过一个。他说那还不容易。
  
  “下次跟我去,保证你手到擒来。”
  
  当时我还不以为然。但实践起来,的确很容易。由于太容易了,反倒叫人有些泄气。跟他到涩谷或新宿,走进酒吧或咖啡馆(地方大体是固定的),物色两个结伴而来的合适女孩(成双成对的女孩真可谓铺天盖地),和她们喝酒,然后到旅馆一同上床。总之永泽能说会道。其实他也没说什么绘声绘色的话,但他一开口,女孩大多听得入神,一副痴迷的样子,不觉之间便喝得昏头昏脑,结果和他睡到了一起。况且,他又长得英俊潇洒,开朗热情,随机生发。因此,女孩只消和他坐在一起,便觉心荡神迷。另外还有一点,这点我本身也感到极其不可思议:就是通过同他在一起,连我在别人眼里也成了富有魅力的男士。每当我在永泽促使下讲点什么的时候,女孩们便像对永泽那样对我的话或点头频频或笑意盈盈。这都是永泽的魔力所使然。这家伙实在身手不凡,每每叫我钦佩不已。与他相比,木月的座谈之才,简直成了哄小孩的玩艺儿,根本不足以相提并论。尽管如此,尽管我对永泽的才华五体投地,我还是由衷地怀念木月,愈发感到木月待人是何等的以诚相见,他把自己那并不多的才能都献给了我和直子。相比之下,永泽却把他超群出众的才华儿戏般地随意张扬。说起来,他同女孩睡觉也并非出于真心,对于他,那也不过是一种儿戏而已。
  
  我自己其实不大喜欢同萍水相逢的女孩同床共衾。作为疏导情欲的一种方式固然惬意,而且同女孩拥抱着相互触摸身体也颇开心。我所不快的是早上分别的时候。醒来一看,一个陌生女孩在身旁酣然大睡,房间里一股酒味儿。床灯、窗帘等等,无一不是情人旅馆特有的那类大红大绿俗不可耐的东西。隔夜未消的酒意弄得头脑仍然昏昏沉沉。片刻,女孩也睁开眼睛,到处摸内衣内裤,还一边穿长筒袜一边说:“喂,昨晚真把那个东西放进去了?我可正是危险期哩!”然后又一边对着镜子涂口红沾眼睫毛,一边嘴里自言自语地絮絮不止,什么头痛啦、化妆化不好啦等等——这些都让我心生不快。所以,说老实话,我真不想睡到第二天早上。但宿舍都是十二点关门,总不能花言巧语劝女孩子半夜起身回去(这在客观上也是不可能的),而只能在外边过夜。这样一来,势必在那里待到早上,满怀着自我厌恶和幻灭之感返回宿舍。阳光刺得眼睛作痛,口里又干又苦,脑袋就像别人的似的。
  
  如此同女孩睡过三四次以后,我问永泽:这种事连续干过七十次,是否会觉得空虚。
  
  “如果你觉得空虚,说明你是正人君子,可喜可贺。”他说,“和素不相识的女孩睡觉,睡得再多也是徒劳无益,只落得疲惫不堪、自我生厌,我也同样。”
  
  “那你为什么还那么卖力气?”
  
  “很难解释。对了,你知道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一本书写过赌博吧?同一个道理。就是说,在周围充满可能性的时候,对其视而不见是非常困难的事。你明白吗?”
  
  “有那么点儿。”
  
  “傍晚,女孩子们走上街头,在那一带东游西逛,饮酒消遣。她们是在寻求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我们又可以提供。这是再简单不过的买卖,就像拧开水龙头喝水一样。我们转眼间就可以发泄,而对方又求之不得。这就是所谓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就在眼前来回晃动,难道你能视而不见?自己具有这种能力,又有发挥这种能力的场所,你能默默通过不成?”
  
  “我从没遇到过那种处境,不大明白,揣摸不出是怎么一番滋味。”我笑着说。
  
  “在某种意义上,未尝不是一种幸福。”永泽说。
  
  家境富裕的永泽之所以寄宿,原因就在于他拈花惹草。他父亲担心他一个人在东京难免和女人厮混,便强制他在寄宿院里度过四年时间。当然,对永泽来说怎么都不在话下,他几乎不把什么宿舍守则放在眼里,过得随心所欲。心血来潮,他便请假夜不归宿,或去勾引女孩子,或去恋人的公寓过夜。请假在外留宿,获准相当不易,而对他却如探囊取物。只消由他开口,我也得以沾光。
  
  从一入学开始,永泽就有一个地地道道的女朋友。她名叫初美,和他同岁,我也见过几次,是个难得的女性。她长得并不十分出众,或者不如说外表普普通通。最初我甚至想永泽怎么找这样的姑娘,然而多少交谈几句以后,谁都不能不对她怀有好感。她就是这种类型的女性,娴静、理智、幽默、善良,穿着也总是那么华贵而高雅。我非常喜欢她,心想如果自己有这样的恋人,压根儿就不会去找那些无聊的女人睡觉。她对我也中意,一再说要给我介绍她们课余活动小组里的一个低年级女孩,四人一同约会。但我不愿意重复过去的失败,适当敷衍几句便把话引开了。初美就读的大学,里边全都是百万富翁的千金小姐,同那等女孩不可能情投意合。
  
  永泽时常同别的女孩厮混的事,她基本晓得,但一次也没有口出怨言。她真心真意爱着永泽,却丝毫不加干涉。
  
  “配我太可惜了!”永泽说。
  
  我也有同感。
  
  冬天,我在新宿一家小唱片店找了一份零工,报酬并不很高,但工作轻松,一周值三个晚班即可,时间上正合适,还可低价买唱片。圣诞节的时候,我为直子买了一盘她最喜欢的亨利·曼西尼的收有《心上人》的唱片。我自己包装好,并用红绸带打了礼品结。直子送我一副她亲手织的毛线手套,大拇指部分不够长,但暖和还是很暖和的。
  
  “对不起,我笨得很。”直子脸红了,羞涩地说。